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聚焦学校建设高水平财经大学和实施“新财经”战略目标,深化学校研究生培养教育改革,强化学科交叉与数智融合,决定启动首批“新财经”研究生特色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新财经”研究生特色培养项目(以下简称“特色项目”)依托各研究生招生专业,实施从指标配置、招生录取、日常培养及实践创新到质量保障的全过程管理,通过对接社会及产业发展需求,强化学科交叉、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探索“财经×数智、财经×科技、财经+产业”培养新模式,培养符合数智时代社会需求的高端复合型人才。
二、申报要求
1.一定招生规模。申请项目依托专业应拥有一定研究生培养规模,近三年平均招生人数应不少于30人。
2.鲜明特色方向。申请项目应紧密围绕交叉融合性、战略需求性和自身独特性,整合各方资源,凝练特色鲜明、目标清晰的项目方向。借助人工智能改造升级传统专业建设内涵,支持有条件的学位点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经济、金融、管理、统计等专业领域,建设“人工智能+”特色培养项目,系统推进特色项目的核心课程、核心教材、核心师资、核心实践项目建设。
3.卓越导师团队。项目应组建一支学术造诣高、指导能力强、研究经验丰富的导师团队。导师团队须配备若干名(一般不少于10人)高水平的校内外导师,其中专业学位点申请的项目须配备不少于5人的社会导师。应有满足研究生培养的科研项目和充足的科研经费。
4.特色培养方案。在满足对应学位点培养方案要求下,构建特色的培养方案,通过各参与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执行。特色项目应开设至少3门与项目方向密切相关的项目必修专业课程,专业学位点申请的项目至少开设1门校企联合课程;设定符合项目主题的实践培养要求;制定具有特色且不低于招生学位点要求的毕业和学位申请标准。
5.特色联培基地。专业学位点申报的特色项目应有一个以上联合知名企业设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能够为每个研究生提供半年以上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便于开展实践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实训、课题研究及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等活动。
6.协同管理机制。特色项目的申报学院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为项目提供支撑和协调。各参与学院及合作企业,在项目研究生招生、培养、思政、就业等方面应共同协作,做好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申报立项流程
1.特色项目申报学院对项目进行充分调研、协调,填写申报书(附件1),每个学院限申报一个特色培养项目。申报书与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于6月23日前报研究生院。联系人:施淑珍(87557173)。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确定立项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校对立项的特色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将项目列入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4.学校将定期考察项目的运行情况和建设成效,根据考核结果动态调整特色项目的招生指标,考核发现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重大质量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予以暂停招生进行整改。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特色培养项目申报书
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特色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5日